每人380元,贵州省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9月启动

当代先锋网   2023-08-30 05:52:46

8月29日,记者从贵州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启动上获悉,2024年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,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医保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重大民生工程,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,全社会高度关注。参保征缴工作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和医保服务的出发点,是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。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医保的参保筹资工作,一直把扩大参保覆盖面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。

2023年,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医保、税务部门统筹,财政、教育、民政、乡村振兴、残联、人社、公安、卫健等部门大力支持,坚持以“高站位、高标准、高质量、高效率”为引领,扎实推进参保征缴工作。

2023年集中征缴期间,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146.65万人。其中,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493万人,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3653万人,参保稳定在95%以上。

近年来,全省医保系统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,提升医保公共服务,让群众感觉更可靠。特别是群众从医保改革发展中得到了实惠,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、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、医保基金监管、智慧医保建设、医保15分钟服务圈等,都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认同感。

2023年着重在提高群众获得感上下功夫,出台了一揽子政策,包括将门诊检验检查纳入“两病”报销范围,并将报销比例提高了20个百分点;新设立每年600元额度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待遇;取消普通门诊起付线,报销比例最低档提高到60%,年度支付限额增加100元;跨省异地就医待遇水平也大幅提高等。

此外,户籍地与常住地人口信息、医保与税务、民政、乡村振兴、教育、公安、残联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理顺,通过信息化平台和数据交换,让参保征缴工作更加精准。

医保部门在狠抓参保工作的同时,也在不断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,稳步提升医保待遇,着力提升医保服务。

一是将城乡居民高血压、糖尿病患者门诊使用规定药品费用纳入基金支付,城乡居民高血压、糖尿病患者累计享受待遇1691.86万人次、医保报销10.54亿元。

二是实施全省统一的32个慢特病门诊保障政策,91.34万人享受待遇、医保报销11.70亿元,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82.28%。

三是提升大病保障水平,对特殊人群实施倾斜政策,起付线在普通居民基础上降低50%、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,并取消封顶线。

目前,居民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为75%(全国平均为70%)。2023年,医保部门已经调整了城乡居民“两病”政策、生育保障政策,还将规范优化普通门诊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,推动医保报销更多,服务更好。

当天会议由医保、财政、税务、教育、民政、乡村振兴、残联等多部门共同召开,并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市(州)、县(市、区、特区)。省医保局通报了相关工作情况;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、省残联、省财政厅、省乡村振兴局、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。

新闻延伸:2024年征缴政策解读

省医保局会同财政、税务、教育、民政、乡村振兴、残联等部门,正式印发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结合国家最新规定和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,就最新筹资标准、征缴期限、参保资助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。

一是筹资标准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020元,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40元,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。

二是征缴期限。继续延续往年,以集中征缴为主,零星征缴为补充的方式开展参保征缴工作。2024年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。

三是参保资助。严格按照黔府办发〔2022〕19号和黔医保发〔2022〕16号规定,执行最新资助标准。具体资助标准以及其他相关内容,省医保局会及时公布在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上,有需要的群众,可及时上网查询。
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鸣丹 汪盈平

二审 杨国军

三审 黄锐

最新资讯